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国华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2017630为助力贵州大学发展,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向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1200万元设立贵州大学“国华教育基金”,每年提取利息收入部分作为奖金,设置“国华奖”,用于奖励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师德等方面的优秀青年教师。自2017年“国华奖”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共有47名老师获奖,在全校师生尤其是青年教师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良好的效应。根据捐赠协议,为做好贵州大学“国华奖”的评选工作,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将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任:李建军 宋宝安

副主任:骆长江  令狐彩桃  唐本文  李军旗  周少奇  邓朝勇  马建峰      

              张大林  陈祥盛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工作处、研究生院、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由刘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奖项设置

2021年贵州大学“国华奖”分为“国华杰出学者奖”、“国华杰出管理奖”,2021年共计表彰10名,其中,“国华杰出学者奖”7名,“国华杰出管理奖”3名(管理人员2名,辅导员1名),每人奖励10000元。

三、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为贵州大学45周岁以下在职中青年(19751231日及以后出生)教职员工。

(二)参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选。

(三)近三年已获得“国华奖”表彰者不再重复申报。

四、评选工作

(一)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奖”的最终评定由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按130%比例评出候选人进行终评。“国华杰出学者奖”初评由教师工作处与教务处负责,“国华杰出管理奖”(管理人员)初评由人事处与组织部负责,“国华杰出管理奖”(辅导员)初评由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二)“国华奖”的申报分为“国华杰出学者奖”、“国华杰出管理奖”(管理人员)、“国华杰出管理奖”(辅导员)进行,评选办法及申报材料详见附

(三)86日前申报奖项者将材料按申报类别及要求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1.“国华杰出学者奖”

报送部门:教师工作处(德正楼318室)

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36703

电子邮箱:twd@gzu.edu.cn

2.“国华杰出管理奖”(管理人员)

人:江老师

报送部门:人事处(贤正楼2号楼709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1-88292205

电子邮箱:hcjiang@gzu.edu.cn

3.“国华杰出管理奖”(辅导员)

报送部门:学生处(雅文楼204

人: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8510883215881197210

电子邮箱:gzuszk@163.com

(四)820日前,负责初评部门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贤正楼2号楼407室)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93026

电子邮箱:gzuedf@gzu.edu.cn

(五)93日前,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完成最终评审,并将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表彰

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学校将于2021年教师节进行表彰,表彰工作将由学校统筹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1-1: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学者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1-2: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学者奖”申请表.docx

 附件1-3: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学者奖”申请表汇总表.xls

 附件1-4:贵州大学教师师德鉴定表.doc

 附件1-5: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学者奖”审核情况表.docx

 附件2-1: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管理奖”(管理人员)评选办法.doc

 附件2-2: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管理奖”(管理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3-1: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管理奖”(辅导员)评选办法.docx

 附件3-2:贵州大学2021年“国华杰出管理奖”(辅导员)申请表.docx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