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8-2019学年贵州大学梓盈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贵州大学的教育事业,支持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经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在我校设立了 “贵州大学梓盈助学金”,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人武学院、科技学院、明德学院)
二、评选标准
凡申请助学金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法校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学习勤奋努力,身心健康;
2.父母均为农村户口、双方或一方下岗,且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贵州省当年低保家庭条件;
3.家庭遭遇重大灾害或者其它意外事故,无力承担经济负担者;
三、助学金人数及资助金标准
经学校2018-2019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20名,各学院初评1名参评,每人获助学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四、评选程序
1.提交材料:
《贵州大学梓盈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正反面打印)、个人所在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于2018年11月27日17:00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2.学生需要进行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院初评的候选学生于2018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站:http://sfmis.gzu.edu.cn,登录资助管理系统,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奖助学金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填写《贵州大学梓盈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毕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提交”。
(2)学院网上审核
学院在2018年11月27日前,登录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fmis.gzu.edu.cn,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待我审批”,“社会奖(助)学金”进行审核 。
五、注意事项
1.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效;
2.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
3.成绩以学院核实的成绩为最终结果;
4.贵州省建档立卡户学生不参与本助学金评选;
5.本年度已获受助其他社会捐赠项目学生不参与本助学金评选;
联系人:伍琨
联系电话:0851-882926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