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贵州大学镇泰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推动贵州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镇泰集团在贵州大学设立“贵州大学镇泰奖(助)学金”。本奖(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和评选原则。现就评选“贵州大学镇泰奖(助)学金”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凡申请及获得本奖助学金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奖项者优先考虑。
6.获得大额奖(助)学金(超过4000元)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奖助学金人数及资助金标准
1.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一年级新生除外)15名,每人获奖学金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元):其中研究生5名;本科生10名,各学院初评1名参评(经2017-2018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2.助学金
经学校2017-2018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30名,各学院初评1名,每人获助学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
2016-2017学年获助学金的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凭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推荐函、成绩单(2016-2017学年成绩),学校优先考虑,凡成绩有补考或重修、违纪、欠费等情况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选程序
1、提交材料:
《贵州大学镇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正反面打印)、个人事迹材料(含电子文档,本科生不低于1500字,研究生不低于2000字)、学院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研究生还须提供在校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 由学院或研究生院统一收汇总于2017年11月13日17:00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贵州大学镇泰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正反面打印)、个人所在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及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 由学院统一收汇总于2017年11月13日17:00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学生需要进行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于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站:
http://210.40.2.235:8080/gzuzzglxt/manage/main,登录资助管理系统,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奖助学金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填写《贵州大学镇泰奖学金申请表》、《贵州大学镇泰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毕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提交”;
(2)学院网上审核
学院在2017年11月16日前,登录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http://210.40.2.235:8080/gzuzzglxt/manage/main,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待我审批”,“社会奖(助)学金”进行审核 。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经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镇泰集团最终确定奖助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效;
2、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
3、成绩以学院或研究生院核实的成绩为最终结果;
4、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上一年度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如次年达到评选标准可优先参评;
5、奖学金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镇泰集团。
联 系 人:张先 韦国华
联系电话:88292620 88291481
附件三:2016年镇泰集团贵州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