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奖励中国西部地区品学兼优但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基金”。根据该基金会评审章程、评选规则及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现将2020-2021学年的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
2020-2021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助名额:
全校共15名,各学院(人武学院、阳明学院不参评)初评一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和推荐,经资助方审定,最后确定15名获奖学生。
三、奖助标准:
3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没有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优秀,须居年度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前30%;
4.对于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突出,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5.须按照双方确定的程序和评选方案选出奖学金授予对象,不符合基础标准的授奖学生,应当由甲方取消资格。
五、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初评,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校审核推荐,资助方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于2021年6月29日至30日,进入贵州大学数字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
sfmis.gzu.edu.cn/login.aspx进行申报;
(2)学院网上审核
学院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在2021年6月30日至7月1日,登录州大学数字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
sfmis.gzu.edu.cn/login.aspx进行审核 。
4.提交材料: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书面申请材料(含申请理由)、2019-2020学年度及2020-2021第一学期成绩单、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于2021年6月23日17点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学院视为主动放弃。
联 系 人: 韦国华
联系电话 :8829148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