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茶学院关于开展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各研究生:
根据《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鼓励我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现将贵州大学茶学院2022年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成立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茶学院书记、院长担任评委会主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和茶学院副院长担任副主任,负责奖(助)学金的老师担任委员,评委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
二、评选范围贵州大学茶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申请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严于律己、乐于奉献、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各项研究生学术文化、学科竞赛、实习实践、公益和社会服务活动;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向上,学术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恪守学术规范,科研成果丰富,发展潜力明显,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按时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环节,无补考或重修;
6.在奖学金评定的规定期限内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7.申请农合奖学金还需在奖学金评定的规定期限内获得下列学术创新成果之一:
(1)在本学科认定的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专利内容属于本学科领域。
以上(1)、(2)成果均须为第一完成人,且以贵州大学茶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3)参加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有效范围内;
(4)参加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同一项竞赛获奖只记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8.当年已获国家奖学金、郑强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二)本科生申请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2.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进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课目,评选年度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5%,加权平均成绩班级排名前20%。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5.在国家核心刊物及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创新专利获得者优先。
6.当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三)本科生申请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助学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已认定为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贵州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同学优先考虑,因家庭临时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或家庭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除外。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原则上必修课程无重修和补考,综合测评成绩或加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进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作风正派,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6.本人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
四、推荐名额
(一)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名额和金额
1.研究生名额为6人。
一等奖学金1人 10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2人 8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3人 5000元/人。
2.本科生名额13人。
一等奖学金3人 7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4人 5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6人 3000元/人。
(二)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助学金名额和金额
资助名额18人。
一等助学金3人 4000元/人;
二等助学金6人 3000元/人;
三等助学金9人 2000元/人。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
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经导师、所在系(实验室)推荐后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茶学院教学科研科提出申请,教学科研科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本科生: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本科生申请表》,提交500-800字的书面申请,上一学年成绩单,综合测评表。所有材料于2020年11月16日前交到各班班主任处。
2.班级审核。本科学生所在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对提出申报的学生进行审核,在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者中提出初步候选名单(排序推荐),广泛征求相关意见,经班级评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0年11月22日前报学生科复核。
3.学院复核。教学科研科和学生科对复核合格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委员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截止11月22日前。
4.院级公示。经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
5.校级审批备案。
六、评选原则
(一)坚持三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学生个人申报,在班主任或辅导员指导下进行初级评选,由学院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终选,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评选助学金的任何环节都在师生的监督下进行。
(二)坚持公示原则。评选出获奖学生之后,班、院、校三级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反映的问题学院优评奖委员会将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坚持清退原则。学生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违纪违规、奢侈浪费等现象,一律取消获奖资格,并停止发放剩余金额,必要时追还已发放金额。
附件:1.《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助)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本科生汇总表》
3.《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助学金本科生汇总表》
4.《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5.《贵州大学农信茶学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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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茶学院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