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中国西部地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基金”。根据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的《2024年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基金资助协议》及该基金会评审章程、评选规则、实施办法等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24级新生不参评)。
二、奖励人数及奖励标准
共15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未曾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业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和综测排名在专业前30%,必修科目首次考试无补考重修记录。
(四)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对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突出,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六)原则上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社会资助项目的学生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初评1名奖学金拟获得者,经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15名奖学金拟获得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送交资助方进行审定,确定最终奖助学生名单。
(三)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院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学生于2024年10月29日前,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http://sfmis.gzu.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学院网上审核
对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学院于2024年10月30日前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http://sfmis.gzu.edu.cn/进行审核。
五、材料报送
学院初评的奖学金拟获得学生需提供《2023-2024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3-2024学年的成绩单(盖学院公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承诺表)》、个人事迹(含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各项参赛情况、社会实践、在校表现等),学院需提供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档),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1日17:30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西校区雅文楼112室)。
六、注意事项
(一)个人及学院须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二)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 系 人: 韦国华 李欣蔓
联系电话: 0851-88291481
附件1:2023-2024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贵州大学“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汇总表.xlsx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