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评选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贵州省户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联合贵阳市慈善总会共同设立“筑善同行·情暖学子”高校助学计划。根据项目要求,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步完成2023级、2024级、2025级已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贵州省户籍、品学兼优的202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共17名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4000元,原则上持续资助四年。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难以承担学习生活相关费用。
(三)品学兼优,入学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中等及以上,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四)已认定为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且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近半年存在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3.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持有县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就读于高中及以上年级(不含研究生),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
(一)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供《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在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账户信息、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入学成绩证明、《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并按对应的申请条件提供佐证材料:
1.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2.医院疾病诊断书、检查报告及相关证明、半年内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残疾证以及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固定经济来源证明。
5.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有关证明。
(二)各相关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每学院推荐1名学生,阳明学院按学部初评共推荐6名学生。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申请表(附件1)、《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和佐证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4),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西校区雅文楼210室)。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档+电子档,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工作部,一份学院留存。
(三)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组织评审,确定2026级拟获助学生17名,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转发贵阳市慈善总会复核、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审定,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
五、审核工作及材料报送
2023级、2024级、2025级已获助学生(参见附件5),各学院需核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家庭状况等,填写《年度审核表》(附件3),学生需提交学习总结、学习成绩及专业排名等反馈学习生活的资料(以上资料需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西校区雅文楼210室)。
注:若审核发现不再符合资助条件,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贵阳市慈善联合总会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终止资助。
联 系 人: 韦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91481
附件:
附件5:2023级、2024级、2025级“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受助学生名单.xlsx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