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评选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贵州省户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联合贵阳市慈善总会共同设立“筑善同行·情暖学子”高校助学计划。根据项目要求,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步完成2023级、2024级、2025级已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贵州省户籍、品学兼优的202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共17

  1.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4000元,原则上持续资助四年。

  1.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难以承担学习生活相关费用。

(三)品学兼优,入学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中等及以上,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四)已认定为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且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近半年存在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3.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持有县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就读于高中及以上年级(不含研究生),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1. 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

(一)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供《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在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账户信息、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入学成绩证明、《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加盖学院公章),按对应的申请条件提供佐证材料:

1.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2.医院疾病诊断书、检查报告及相关证明、半年内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残疾证以及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固定经济来源证明。

5.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有关证明。

(二)各相关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每学院推荐1名学生,阳明学院按学部初评共推荐6名学生。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申请表(附件1)、《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和佐证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4),于2026911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西校区雅文楼210室)。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纸质档+电子档,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工作部,一份学院留存。

(三)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组织评审,确定2026级拟获助学生17名,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转发贵阳市慈善总会复核、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审定,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

五、审核工作及材料报送

2023级、2024级、2025级已获助学生(参见附件5),各学院需核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家庭状况等,填写《年度审核表》(附件3,学生需提交学习总结、学习成绩及专业排名等反馈学习生活的资料(以上资料需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911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西校区雅文楼210室)。

注:若审核发现不再符合资助条件,上海春华秋实基金会、贵阳市慈善联合总会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终止资助。

联 系 人: 韦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91481


附件: 

   附件1: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3: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4: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5:2023级、2024级、2025级“筑善同行·情暖学子”受助学生名单.xlsx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9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