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国华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2017年6月30日,为助力贵州大学发展,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向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1200万设立“贵州大学国华教育基金”,每年提取利息收入部分作为奖金,设置“国华奖”,用于奖励我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育人、服务地方等做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自2017年“国华奖”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共有22名老师获奖,在学校尤其青年教师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良好的效应。根据捐赠协议,为继续做好贵州大学“国华奖”的评选工作,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将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李建军 宋宝安
副主任:骆长江 令狐彩桃 唐本文 王芳恒 向淑文 李军旗 张 覃 邓朝勇 马建峰
委 员:张大林 李昕昌 杨 楠 张 洁 陈祥盛 史勤先 刘治军 赵祥伦 罗 勇
杨 松 洪名勇 候玲娅 刘 颖 付 芳 张爱民
办公室设在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办公室主任:刘 颖(兼)
二、奖项设置
贵州大学国华教育基金设立贵州大学“国华奖”一个单项,分教师类和管理人员类,教师类占总名额的80%(其中1名为从事思政工作的辅导员),管理人员类占总名额的20%。2019年表彰名额共计10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三、评选范围
“国华奖”评选范围为贵州大学45周岁以下在职中青年(197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教职员工,双肩挑人员只能选择教师类或管理人员类进行申报评选。
四、评选工作
(一)贵州大学“国华奖”的最终评定由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类初评工作由教师工作处与教务处负责,管理人员类初评由组织部与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二)“国华奖”的申报按教师类、管理人员类评选办法执行(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按初评比例130%评出候选人进行终评。
(三)7月12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将材料按所申报类别及要求报送至相应部门。
1.教师类参评材料交至教师工作处(德正楼220室)
联系人:吉飞扬
联系电话:0851-83636703
电子邮箱:twd@gzu.edu.cn
2.管理人员类参评材料交至人事处(贤正楼2号楼706室)
联系人:江洪超
联系电话:0851-88292203
电子邮箱:hcjiang@gzu.edu.cn
(四)7月26日前负责初评的部门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贤正楼2号楼407室)
联系人:程 琼
联系电话:0851-88293026
电子邮箱:gzuedf@gzu.edu.cn
(五)8月9日前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完成最终评审,获奖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表彰
根据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学校将于9月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表彰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管理人员类评选办法.doc
附件2: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教师类评选办法.docx
附件3: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管理人员类申请表.doc
附件5:贵州大学2019年“国华奖”教师类申请表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