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17-2018学年“贵州大学郑强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贵州大学的教育事业,支持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经郑强基金与贵州大学友好协商,在贵州大学设立“贵州大学郑强奖(助)学金”。本奖(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现就评选“贵州大学郑强奖(助)学金”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年级新生除外)。

热爱祖国,遵守国法校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学习勤奋努力,身心健康。

(一)研究生申请本奖学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严谨,学风端正,具有突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积极带领、帮助所在学科、实验室、科研团队或学生组织成员共同进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3.申请者还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者,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绩点应在该年级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前1%,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科研成绩突出。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须至少正式发表(见刊)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博士研究生须至少正式发表(见刊)1篇cssci论文;理工农医类硕士、博士研究生须至少正式发表(见刊)1篇sci论文;

参加国家部委认定的全国性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类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赛事包括:

1)“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如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相关赛事项目以当年通知为准);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

3)国家认定的文学、艺术、体育等各类全国性比赛;

4)国家部委认定的其它专业类比赛。

4.该奖不可和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同时兼得。

(二)本科生申请奖学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无重修或补考科目,上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位于前10%,且学分加权平均绩点排名班级或专业的前10%;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4.在国家核心刊物及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创新专利获得者优先;

5.在国际级学科赛事获奖,或在教育部(含教育部高教司)认定的各类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含特别行政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冠以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含特别行政区)名的各类学科竞赛或国家级竞赛的省级分区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参加赛事见附件4)。

6.该奖不可和国家奖学金同时兼得。

(三)本科生申请本助学金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未能支持学生大学学费及其生活开支),来自农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

2.进校前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

3.该年度经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奖励人数及奖金标准

(一)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颁发人数为5人,每人颁发奖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各培养单位一名参评;本科生奖学金颁发人数为15人,每人颁发奖学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各学院一名参评。

(二)助学金

助学金颁发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每年助学金颁发人数为10人,每人颁发助学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各学院一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1.贵州大学郑强奖学金

《贵州大学郑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个人事迹材料(含电子文档,本科生不低于1500字,研究生不低于2000字)、学院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研究生还须提供在校期间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以及学院或培养单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由学院或研究生管理处统一收取并汇总,研究生的贵州大学郑强奖学金由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情况初评5人参评,于2018年11月5日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贵州大学郑强助学金

《贵州大学郑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个人所在学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及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由学院统一收汇总于2018年11月5日17:00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3.贵州大学郑强奖(助)学金的获得者的最终确定名单由贵州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并经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学生需要进行网上申报

1.个人申请

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于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进入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站:http://sfmis.gzu.edu.cn,登录资助管理系统,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奖助学金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填写《贵州大学郑强奖学金申请表》《贵州大学郑强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毕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提交”。

 2.学院网上审核

学院在2018年11月1日前,登录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fmis.gzu.edu.cn,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待我审批”,“社会奖(助)学金”进行审核 。

五、注意事项

(一)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效;

(二)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

(三)成绩以学院或研究生院核实的成绩为最终结果;

(四)该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郑强基金。

人:张  先;韦国华。

联系电话:0851-88292620;0851-88291481。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贵州大学郑强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7-2018学年贵州大学郑强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览表(本科).xlsx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