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0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00年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部分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完成了大学学业。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对第七期获奖学生开展2020年度综合评审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

各相关学院须严格按照《办法》(2019年—2022年)对2019-2020学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获奖学生(附件5)的学习成绩、品行表现、经济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校也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

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各学院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报送材料

需报送的评审工作材料:

1.2020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的情况说明;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2),另附学生成绩单,学生大一、大二学年学生成绩专业排名、综合测评排名;

3.曾宪梓教育基佥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3),另附学生成绩单,申请人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10月26日16:00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未报视为弃权。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拷贝至捐助科。

注意事项

1.各相关学院增补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填报,立即取消资格;

3.成绩以学院核实的成绩为最终结果;

4.本年度已获受助其他社会捐赠项目学生不参与本奖学金评选。

 系 人:张先   韦国华

联系电话:0851-88291481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doc

 附件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样表).doc

 附件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doc

 附件5.2019-2020学年曾宪梓教育基金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资助金发放学生名单.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