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国华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2017年6月30日,为助力贵州大学发展,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向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1200万设立“贵州大学国华教育基金”,每年提取利息收入部分作为奖金,设置“国华奖”,用于奖励我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育人、服务地方等做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自2017年“国华奖”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共有32名老师获奖,在全校师生尤其是青年教师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良好的效应。根据捐赠协议,为继续做好贵州大学“国华奖”的评选工作,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将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成立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李建军 宋宝安
副主任:骆长江 令狐彩桃 唐本文 向淑文 李军旗 张 覃 邓朝勇 马建峰
委 员:张大林 李昕昌 杨 楠 刘治军 罗 勇 陈莉琼 张 洁 陈祥盛
杜 滨 史勤先 杨 松 洪名勇 候玲娅 刘 颖 付 芳 张爱民
办公室设在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办公室主任:刘 颖(兼)
二、奖项设置
2020年贵州大学“国华奖”分教师类、管理人员类、辅导员类及脱贫攻坚类,2020年共计表彰15名,其中,教师类7人,管理人员类2人,辅导员类1人,脱贫攻坚类5人,每人奖励10000元。
三、评选范围
(一)教师类、管理人员类、辅导员类评选范围为贵州大学45周岁以下在职中青年(197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教职员工。
(二)脱贫攻坚类评选范围为贵州大学近三年脱贫攻坚一线在职教职员工(不受年龄限制)。
(三)参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选。
(四)近三年已获得“国华奖”表彰者不再重复申报。
四、评选工作
(一)2020年“国华奖”的最终评定由贵州大学“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按130%比例评出候选人进行终评。教师类初评由教师工作处与教务处负责,管理人员类初评由组织部与人事处负责,辅导员类初评由学生处负责,脱贫攻坚类初评由对外合作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二)“国华奖”的申报按教师类、管理人员类、辅导员类、脱贫攻坚类评选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3、4),按初评比例130%评出候选人进行终评。
(三)5月25日前申报奖项者将材料按申报类别及要求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1.教师类
联系人:吉老师
报送部门:教师工作处(德正楼220)
联系电话:0851-83636703
电子邮箱:twd@gzu.edu.cn
2.管理人员类
联系人:江老师
报送部门:人事处(贤正楼2栋706)
联系电话:0851-88292203
电子邮箱:hcjiang@gzu.edu.cn
3.辅导员类
联系人:舒老师
报送部门:学生处(雅文楼204)
联系电话:18085108832
电子邮箱:408812692@qq.com
4.脱贫攻坚类
联系人:程老师
报送部门:对外合作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贤正楼2栋408)
联系电话:0851-88292285
电子邮箱:cdo@gzu.edu.cn
(四)6月8日前负责初评部门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贤正楼2栋407)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93026
电子邮箱:gzuedf@gzu.edu.cn
(五)6月30日前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完成最终评审,并将获奖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表彰
根据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学校将于2020年前进行表彰,表彰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1: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教师类评选办法.docx
附件1-2: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教师类申请表.docx
附件1-4: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教师类申请表汇总表.xls
附件2-1: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管理人员类评选办法.doc
附件2-2: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管理人员类申请表.doc
附件3-1: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辅导员类评选办法.docx
附件3-2: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辅导员类申请表.docx
附件4-1: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
附件4-2:贵州大学2020年“国华奖”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贵州大学
2020年5月18日